为偿还个人债务和用于私人借贷,防城港市原退休干部何某某(男,64岁,正处级)知法犯法,对外声称其拥有某工程项目发包权,进而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多次骗取多人履约保证金共计近500万元。近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伪造工程合同手续,利用其在原单位任职的身份影响,取得受害人的信任,虚构其拥有防城港核电站土石方工程、防城大垌水库土石方工程发包权的事实,骗取多个工程队合同保证金近5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私人借贷。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故而对何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刘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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