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丈夫“出轨”并与第三者生育一子,妻子妒火中烧,将无辜非婚生子砍死。近日,防城港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覃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覃某某与吴某某系夫妻关系,自2010年开始二人便感情不和经常吵架。2012年,丈夫吴某某和另一女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于2013年3月生育一子,即被害人韦某某。覃某某得知此事后,于2016年6月到该女子的住处与对方发生争吵。9月15日系中秋节,覃某某在东兴市购买了一把菜刀,后与朋友搭车回到家中,见到被害人韦某某坐在一楼大厅内玩时,便怀恨在心,手持菜刀朝韦某某的颈部、肩部、额部等部位连砍击数刀。后覃某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韦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韦某某系被他人用锐器砍击颈部造成颈椎断裂、颈髓离断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覃某某无视国法,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当个人遇到感情纠葛时,要冷静控制情绪,妥善处理,不要因一时之气而酿成悲剧,最终害人又害己。(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