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冲动是魔鬼,此言一点都不假。被害人与两被告人原是好友,一起喝酒,其乐融融,没想到喝多了发生口角,其中一名被告人用啤酒瓶砸向被害人头部,砸出了人命。近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某晚,被害人潘某某到位于上思县的被告人黄某某家喝酒,席间与黄某某发生口角并将黄某某踢倒在地,黄某某起身后与潘某某推搡扭打。被告人梁某某见状从餐桌下拿起空燕京啤酒瓶砸中被害人潘某某的头部,后在场其他人员将仍欲扭打的黄某某与潘某某分开,被害人潘某某滑坐在围墙旁边,不久被闻讯赶来的家属接回亲友家休息。次日6时许,潘某某被发现无呼吸,经亲友抢救无效死亡。当日,被告人梁某某、黄某某得知潘某某死亡后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潘某某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
被告人梁某某、黄某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在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酒能交友,也能误事,喝酒要节制,酒后莫冲动,不然,害人害己。(罗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