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锁房门生纠纷,挥刀捅室友致重伤。近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甲。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张某乙是某公司员工,同住一间宿舍。2018年6月10日0时30分至1时30分期间,因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反锁宿舍门,导致其与被害人张某乙产生纠纷,随后张某乙语言辱骂张某甲并使用菜刀进行威吓,在张某乙实施进一步的殴打时,张某甲将张某乙推倒,并从柜子中找出一把牛角刀向张某乙左腹连续捅了数刀,随后张某甲又两次对逃出宿舍倒在门口的张某乙进行脚踢。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人倒在血泊中,随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控制。受害人张某乙被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被害人张某乙的伤情为二级重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