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原大队长项有兴(正科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项有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项有兴,审查了案件全部材料。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项有兴在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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