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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冬日的阳光温暖受伤的心——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概述
时间:2017-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制定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长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市院以及各个基层院的执行标准和救助审批以及发放的程序都有所差别,从而造成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难以打开局面,导致许多应当及时救助的案件,错过了息诉息访、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期。根据我市司法救助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今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有统一、规范的程序。2015年我院起草,报请防城港市委政法委,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了全市统一的《防城港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该实施细则已于2016年开始正式实施。该细则的出台,解决了救助资金的来源问题,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救助申请人能够在审核通过之后,及时将救助金领到手。根据该《细则》,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有效的解决了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问题,同时为“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完善进行保驾护航。《细则》明确了救助对象和救助范围,有效解决各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救助对象和救助范围不明确的问题。《细则》还明确了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简化了救助的申请及审批发放手续,并对特殊情况的救助申请进行了人性化的规定。

种救助方式并举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心理咨询、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检察机关加强与民政、法律援助、妇联等部门进行联系,促使符合办理低保、孤儿补助以及案件本身后续的处理及时得到帮助。市检察院办理的谭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在成功为救助对象谭某申请到1万元救助金后,院领导带上食用油、米等生活必需品一起送到其家中,得知低保、保险赔偿款、妻子治疗费等未落实,马上联系当地村委会尽快办理低保,同时联系保险、教育等部门落实赔偿款,联系残联、医院等落实医疗服务。在办理黄某龙、黄某平、黄某全司法救助案过程中,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开展救助活动,市检察院为黄某龙、黄某平、黄某全三个刑事被害家庭送去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市妇联为他们送去“母亲慰问礼包”,并给他们进行了心理咨询和情绪抚慰。同时,检察机关也注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及新闻媒体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通过这种方式,有不少爱心人士对被救助人的情况加以了解,为促进被救助人得到爱心帮扶以及更多的社会帮助提供了便利。

拓展回访帮扶机制

检察机关在救助工作中不简单局限于一次性的资金救助,而是通过回访考察,跟踪帮扶,从生活关心、法律维权、心理抚慰等多方面入手,将救助效果最大化。通过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一方面将救助的情况通报给被害人所在地民政部门,便于民政部门掌握被害人情况;另一方面确定案件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救助的对象,采取电话询访、约见面访、登门家访等方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跟踪回访,了解救助后家庭经济状况和救助效果,掌握被害人的相关情况,对可能重新引发社会矛盾的,及时采取疏导预防措施。市检察院与上思县检察院到上思县回访作为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的施某姐弟俩,在姐弟俩就读的学校内,市院领导关切地向该校的校长以及救助对象的班主任了解姐弟俩的情况,小男孩近期的学习情况,并重点了解其生活和思想上的变化。回访过程中,市院领导特别嘱托校长和老师对小男孩多加关照,并向回访对象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殷切的嘱咐小男孩一定要好好学习,要听家人和老师的话。临走的时候,检察干警向小男孩递上了检察机关便民服务卡,并告诉他以后遇到困难可以跟检察院的叔叔阿姨联系。

构筑多渠道协作机制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对内通过加强控申与公诉等多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建立横向的信息通报、工作衔接等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序。控申部门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办案动态,对有可能引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案件,及时提示业务部门在审查案件时注意把握救助信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机制,并着力做到“三快”:即对被害人的申请“快速受理”,对符合救助范围、救助条件的案件“快速审核”,报批后救助资金“快速发放”到位。对外,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委、财政局、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在材料申报、救助额度、资金拨付等环节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院领导对司法救助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救助审批和资金拨付环节,遇到问题时,各院主要领导都会主动到当地政法委和财政部门亲自协调,争取救助资金能够尽快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上。如市检察院与防城区检察院联合对一起因兄弟之间酒后起争执而导致故意伤害致死的被害人家属进行救助。市院结合案件的情况,向财政部门争取到15000元的救助金,防城区检察院领导亲自与当地政府、政法委、和财政部门多方协调,为被救助人争取到12000元的救助金。该起救助经过报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爱心人士通过市院领导表示有意向资助两名未成年被救助人的学业。

2014年至今提起救助的人数为103人,审批同意予以救助91人,实际发放救助金额31.45万元。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刑事被害人及亲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温绍政  梁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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