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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正义化身的女公诉人
时间:2015-03-10  作者:  新闻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陈瑶,一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80后法科生,大学毕业后在法院工作,2010年调到防城港市检察院,担任一名公诉人。2012年,防城港市检察院公开选拔中层领导干部,陈瑶凭借自身良好的条件当选为公诉科副科长,并于2014年4月挂职港口区副检察长。在法庭上,陈瑶给人的感觉是:沉着冷静,思维敏捷,辩才犀利,充满检察官的凛然正气,令辩护人、被告人都不得不折服。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好,陈瑶先后获得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公诉人论辩赛(南赛区)最佳辩手”,曾经旁听过陈瑶所办理案件的庭审现场的人民监督员事后这样评价:“感觉就是正义的化身!”

到检察机关工作时间不长,陈瑶就办理了大量非常有影响力的案件,包括广西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受贿案,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原主任赵某某等四人腐败窝案,海关总署督办的“530”特大走私专案等。进入检察院以来,陈瑶就办理了公诉案件79148人,挂职港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共审批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67人。这些案件中有的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优秀公诉庭”,有的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抗诉案件”。陈瑶也因此被入选为“全区检察机关办理贪污受贿犯罪案件专门型公诉人才库”、“全区检察机关全能型公诉人才库”成员。

 除了办案,陈瑶长期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除了担任公诉科副科长,陈瑶兼任妇委会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妇女儿童维权岗岗长,并于20144月份到港口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为最大程度保障失足未成年入学、复学、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的权益,陈瑶草拟了以十一家相关单位为责任主体的《防城港市未成年人轻刑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暂行办法》,该制度于20143月份出台。这是广西第一份以“社会一条龙”形式出台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文件,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市直汇报会上,陈瑶作为全市检察系统代表向检查组介绍了该项制度,获得检查组的充分肯定。20143月,陈瑶作为市检察院妇委会主任,代表该院妇委会与市妇联、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的代表到市看守所帮教在押妇女。为了活动的顺利开展,该同志向单位申请经费,购买了生活日用品于活动当天向在押妇女发放。由于防城港与越南接壤,市看守所关押的妇女中越南籍妇女占了相当比重,因此其特地向单位申请一名越南语翻译随行。帮教过程中,其利用在办案一线工作的经验与知识,与在押妇女促膝相谈,既回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也鼓励她们重拾生活信心,遵守监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刑事诉讼工作。

因为工作出色,陈瑶先后3次获自治区级奖励,11次获市级奖励,并于2015年获“防城港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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