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以实际行动践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2016年10月28日,上思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地办工作人员40多人到县人民法院观摩陆某涉嫌受贿罪的庭审活动,“零距离”感受刑事审判工作。
在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指控,并通过举证质证,释法析疑,与辩护律师展开激烈辩论等方式充分展示了法律的预测与评价作用,使司法公信力深入人心,也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社会的危害。
庭审结束后,该院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庭审中公诉人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业务功底、应变能力及法治宣传效果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加以分析,积极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观摩活动,不仅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保证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时也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有效促进了检务公开,达到以观摩促进办案规范化,以观摩增进了解,以观摩促进能力的提升,以观摩促进对反腐倡廉的认同感的目的。(李春华 方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