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兴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避免国家财产流失129万元。
东兴市检察院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发现, 东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尚未完全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存在长期拖欠的状况。为避免国家财产流失,东兴市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启动了公益诉讼的办案程序,向东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法定管理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追缴。收到检察建议后,东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时对该企业应缴未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了核查,并督促催缴。
2018年7月23日,东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人防办补缴了历年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人民币共计129万元。(黄中昌、禤达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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