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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防城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58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我市检察工作排名居前三位的有14项,案件监督、反恐维稳、检务保障等工作在全区相关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1名同志获评“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5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16个案件、项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优秀案件、项目,集体27次、个人107次获上级表彰。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排名全市政法机关第一位,绩效考评连续多年获评市直机关优秀等次。

一、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主基调

主动服务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深入北部湾港务集团、核电等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邀请市工商联、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共商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各类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212次,积极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谨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办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件,立查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人,注重通过执法办案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通过向企业提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加大惩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力度。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7人,办理传销、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719人,依法批准逮捕公安部督办涉案金额超280亿元的地下钱庄3名犯罪嫌疑人;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公安、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3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协同海关缉私等部门开展“2016国门利剑打私活动,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97人,起诉 125人,积极维护健康有序的边境贸易秩序。

依托检察职能有效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开展惠农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调研,集中开展为期五年(2016—2020年)的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惠农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案件88,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全市中小学、社区、乡镇开展预防宣传教育15次,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确定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到贫困村召开现场办公会,直接投入扶贫资金22.92万元,协调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投入450万余元修建10条共计13公里的村级道路,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积极参与平安防城港建设,切实维护港城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打击危害边境地区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边境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作用,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38人,提起公诉1345人,批捕、起诉工作多项核心业务指标在全区名列前茅。严厉打击涉暴涉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17人,与公安、边防、法院等机关就涉恐案件移送管辖、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程序规范等达成共识并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合力遏制借道防城港出入境参加暴恐活动案件高发势头,反恐维稳工作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坚决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嫌疑人97人,起诉117人,批准逮捕盗窃、强奸、抢劫等犯罪嫌疑人295人,起诉346人,批准逮捕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73人。成功办理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张某某抢劫、杀害东兴市女出租车司机案等重特大案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贩毒、制毒等犯罪嫌疑人243人,起诉283人,依法起诉了王某某等11人贩卖、运输30公斤海洛因案及“A级通缉犯郑某某等13人持枪武装贩卖、运输毒品案,切实维护防城港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深化执法综合效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26件(次),对3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金12.5万元。首次开展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新模式,对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被害人家属救助2.7万元。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深入开展下访巡访、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就地解决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上思、东兴、港口三个基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三、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良好势头,促进防城港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积极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545人,其中处级干部77人,海关缉私警察、边防武警、检验检疫等边境口岸执法人员贿赂犯罪案件2323人,100万元以上大案11件,追缴涉案赃款1207万余元。依法办结百色市德保县原县委书记谢某某、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原总经理李某某等重大要案,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受贿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立查渎职侵权案件1414人,其中渔政系统、交警系统等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窝案88人,动植物检验检疫人员徇私舞弊案11人,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筑牢自侦工作健康发展基础。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机制改革对侦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更新侦查理念,转变侦查方式,积极开展电子取证、司法会计鉴定、现场勘验等业务,办理各类检察技术案件79件。扎实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两级检察院远程侦查指挥、远程提讯系统,加快建设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积极与公安、工商、交通、房管、人社、卫计等部门共建单位信息查询、涉案资产信息查询等信息数据基础平台和共享机制,为侦查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促进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5份,获市、县主要领导批示6次,市人民检察院撰写的综合报告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等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96份,市人民检察院1篇案件分析、1篇预防调查分别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分析精品预防调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扶贫预防项目获全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优质项目称号。

四、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定不移地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着力推行向公安派出所派出侦查监督专员试点工作,积极提前介入公安、海关等侦查部门侦查的重大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6件,同比上升187.5 %,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5件次,同比上升78.6 %,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36人,同比增长9.1%追诉漏犯11人,同比上升266%,追诉遗漏罪行40人,同比上升122%依法监督的韦某某合同诈骗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纠正量刑畸轻畸重、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66人,抗诉的张某某等3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5份,检察建议33份;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2件,均被采纳,同比上升342.86%。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机制,上思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听证会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进行综合考量,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执行机关对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9名罪犯执行刑罚,依法监督的罪犯戴某某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精品案件。针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存在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建议,纠正脱漏管6人。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在乡镇司法所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实现社区矫正信息无缝对接,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组织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执行监督百日会战等专项活动,受理审查申请监督案件46件,审结47件(包括去年受理未结),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7件,同比上升40%。提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被采纳8件,同比上升125%。防城区人民检察院1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民行优秀案件。建立与法制办监督配合机制,与法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沟通联系机制,与环保、人社等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对相关行政机关发放边境0-3公里农村边民生活补助怠于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挽回国家惠民资金损失6万余元。

五、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全方位建立业务活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规范执法。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构建部门之间诉讼监督、检务督察和纪律约束、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监督等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围绕执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对办案程序、强制措施、权利保障、文书使用、案件质量进行多角度的监督和质量评查,全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248件。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制发流程监管报告20篇,流程监控总数及密度均居全区第一,涉案财物监管数居全区第一,2016年第二季度《流程监管报告》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采用并向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托外部监督推进规范执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制度、领导走访代表制度。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1次,广泛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视察检察机关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检察工作。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联络服务工作,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重要业务会议5次、评议案件7件,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绿色通道

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监督中强化规范执法。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大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建设,全力营造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68件,重要案件信息107件,公开法律文书764件,公开率达百分之百。发布微信178期、原创作品282篇,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客户端阅读量达35万余次,门户网站访问量超过15万余次。原创新媒体作品《一个案件的愉快旅行》和《小红帽遇到大灰狼时该怎么办》被《检察日报》评为“‘·未检30周年新媒体作品优秀奖4篇作品被评为广西检察优秀新媒体作品,检务公开相关工作集体和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6次。

六、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深入开展改革调研论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措施接地气、得人心。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全面摸清人财物底数,认真分析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动员、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全面、准确了解司法体制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在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市两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改革过程中的队伍稳定,坚持把思想引导作为改革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坚持员额制改革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推进,较好地落实了中央、自治区的各项改革部署。

立足业务、队伍健康发展,按时、全面完成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工作。立足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生机活力,着力推进检察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结合实际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通过组织报名、遴选考试、民主测评、司法素能和业绩考核、党组票决等程序,确定83名员额内检察官推荐人选报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推荐人选基本上得到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认可。根据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推进情况及其对业务工作的影响,充分论证基层检察院权力运行模式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按照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了基层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为下一步实现人力资源向业务工作集中配置确立了制度框架。

拓宽视野,聚焦矛盾,全面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引导全体干警正确认识刑诉法修订、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执法新形势、社会新期待,全力推进以指控质量为中心审前一体化工作机制,与公安、海关等侦查机关共同研究制约业务质量、效率的关键因素,通过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共同研究应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挑战的具体措施和有效办法,努力以更完善的工作机制,更科学的执法理念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动执法能力和检察形象上层次、上台阶

狠抓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党课教育宣讲6次,其他班子成员上党课14次,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20164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通过开展检务督察、规范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岗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不定期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等,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干部队伍。

全力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检察形象。注重通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水平,促进检察形象提升。年内3次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分别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开展素能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各类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公诉、监所、民行等部门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观摩庭、公诉论辩赛等业务竞赛活动,队伍素能得到明显提升,22个案件或业务项目获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彰。

加强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先进执法理念、职业意识和过硬工作作风。注重以先进检察文化培育干警执法理念、职业意识和工作作风,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市人民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检察创客主题沙龙、青春助力,扶贫助困志愿活动、爱心相伴,快乐六一话剧演出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文化活动,年内检察史馆、法律书屋、检察之家等一批文化阵地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着力陶冶干警情操、振奋干事创业精神、凝聚创先争优动力。发挥榜样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举办道德讲堂团结拼搏、奋勇争先敬业奉献专场活动打造身边榜样人物,传递正能量,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一是受司法体制改革影响,个别检察人员的思想出现波动,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办法还不够全面,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调整;三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一些工作创先争优成效不够明显;四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还未能完全杜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上级检察院、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为防城港社会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防城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审慎对待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切实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平安防城港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方式办理案件,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和加强制度建设的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依法严肃查办顶风作案的职务犯罪,特别是群众广泛关注的重要岗位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精英化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改革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精英队伍。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加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我市实现两个建成先行区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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