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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政法机关,主要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依法打击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积极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加强诉讼监督,为人民群众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下设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行使档案管理、检察技术管理、文印、司机等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2、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财政经济形势和部门实际,对本单位总体收支和政策做出预判;深化预算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从严从紧、勤俭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总要求,以维护全市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深入发展。

(二)主要依据

1、防城港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标准。

2、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以及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规划情况。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基本原则

(一)衔接融合应与规划期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部门发展规划和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研究未来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分年度测算收入规模和支出需求。

(二)突出重点。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投向重大项目、重点民生支出和重点领域支出,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慎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相适应,收入预测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结合近年来市财政局批复预算支出水平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严格支出项目准入条件,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不能列入规划。

(四)讲求绩效。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支出项目“二上”时要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对预期绩效目标编制不清晰或不明显的项目不能列入规划。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运行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项目,从规划中剔除。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我院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科、行政财务装备科、法警支队等16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在上级检察院以及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下设二层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行使档案管理、检察技术管理、文印、司机等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委核定市本级检察机关编制数为84个,其中行政编制数71个,事业编制数13个。截止20161231日,在职实有人数80人,其中行政人员67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处级4人,副处级8人,正科级25人,副科级15人,科级以下14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3人(其中:专技岗位2个,管理岗位4人,工勤技能岗位7人);退休人员16人(其中:处级8人,科级7人,科员1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2219.26万元,较上年度同期预算批复相比增加249.69万元,增长12.68%。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1444.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罚没收入资金775万元。

(二)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及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罚没收入计划征收77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长35.96%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总支出预算2219.26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同比增长12.68%。按照中央要求,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的一年,我院2017年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预算支出1264万元,比2016年度的1009万元增加115万元,同比增长2.43%2017年度支出只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一是开工项目较多,大部分项目在2017年进入建设关键期,项目主要有电子检务工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项目,两大项目所需建设及配套经费达1500万元。其中电子检务工程项目为2017年必须完成的重大项目,预算经费约为1000万元。二是2017年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一年,各项工作都面临新挑战,为进一步构建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平安防城港建设,检察机关肩负重要责任,经费收入亟需进一步保障。三是全面实行员额检察官制度后,各项检察业务发展将发生巨大变化,检察人员分类保障需得到本级财政大力支持。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14类,总计支出2219.26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635.94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万元;3.机关服务(检察)74.33万元;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95万元;5.公诉和审判监督20万元;6.侦查监督32万元;7.执行监督13万元;8.控告申诉15万元;9.其他检察支出429万元;10.住房公积金65.14万元;1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8.76万元;12.事业单位医疗5.38万元;13.公务员医疗补助27.14万元;14.“两房”建设320万元;

(二)、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总计支出2219.2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47.31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62.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57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14万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2万元,其中:办公费7.38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2.69万元,邮电费3.47万元,差旅费20.24万元,维修费0.73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6万元,工会经费10.86万元。

4、(项目)检察业务专项支出1264万元。具体开支如下:

1设备购置费预算支出20万元。为增强科技强检力量,提高办案效率,每年需要购置办案侦查设备、技术维护设备。2017年拟购买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等设备。

2案件侦查、办理特情费30万元。近年来,我院充分利用特情人员优势,为突破大要案提供了有利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规定,需对特情人员支付生活补助、交通费、活动费等其他所需经费。

3聘请编外文职人员36万元。按财政补助检务辅助人员工资每月2000/人的标准,合计全年经费36万元。

4培训费35万元。为提高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对全市两级检察人员进行业务轮训以及市院机关干警初任检察官、新进人员培训;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探讨,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试点单位先进经验、组织业务精英、骨干到最高检进行业务培训等。

5会议费10万元。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全市性的检察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业务部门经验交流,全市检察机关各办案部门召开案件讨论会议、工作部署总结等产生的会议费。

6保密工作经费9万元。根据保密工作规定,年度的保密工作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用于支出保密工作的日常办公、设备购置、保密教育、培训等费用。

(7)大案要案办案经费35万元。我院2017年将继续保持办理大案要案的强硬势头,特别是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犯罪大案要,维护我市良好的政务生态。大要案案情复杂、跨区域大,侦办难度高,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特预算大要案经费35万元。

8)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60万元。为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件案件,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经费(含外出办案差旅费、住宿费、协助办案费、办案车辆费用等)260万元。

9)公诉和审判监督20万元。加强刑事诉讼活动,完善审判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刑事案件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执行教育感化方针。公诉和审判监督项目预算支出20万元。

10)侦查监督32万元。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权,推进侦监工作改革试点,侦查监督项目预算支出32万元。

11)执行监督13万元。改革和完善监所检察机制,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下大力气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避免逃避刑罚执行,执行监督项目预算支出10万元。

12)控告申诉15万元。接待来访群众,开展举报宣传活动等,息诉平民,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预算总支出15万元,其中5万元为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经费。

13)大型修缮费20万元。“两房”已建成将近10年,经多年的冲刷,办公楼天花板吊顶、外墙及楼顶等出现大面积反复渗水、发霉、发黑现象,办公楼外亮化工程也已多年未进行修缮;此外,还需开支案件侦查指挥室、审讯室、办案工作区,篮球场地,配电房等日常维修,两房”修缮费预算支出20万元。

14)“两房”建设300万元。分别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200万元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改建项目100万元。2017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入内部装修阶段,进行电梯及中央空调的安装,签订的内部装修合同预算为249.6万元。

16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43万元。

17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126万元。

18)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经费150万元。电子检务工程在2017年进入建设推进关键期,要完成机房建设及网络布线工作,所需经费将达上千万元,经费缺口将主要依靠非税收入进行弥补。

19)人民监督员经费10万元。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各类案件评议、监督,支出人民监督员经费10万元。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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