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谢谢您,我记住了”。这是检察官在告别时,听到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被害人廖某说的。2017年12月22日,时值冬至,防城港市、防城区两级检察院组成司法救助小组,一同前往大菉镇,为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受害人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
2016年6月的某日,被告人廖某某认为廖汝某等人要施法杀害其家人,就想先去杀害廖汝某家人。当日,廖某某从其住处拿了一把水果刀进入被害人廖汝某的住宅,持刀捅了廖汝某及被害人廖某,并用锄头柄先后将廖汝某的妻子和另一个被害人张某某打倒在地。随后,被告人廖某某被村民控制并移交给公安机关,四名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廖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被害人一家系贫困户,家里六口人只有两个劳动力,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个贫困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了解情况后,防城港市、防城区两级检察院积极为被害人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8000元,其中市检察院争取到20000元,防城区检察院争取到18000元。
驱车一个多小时,检察官一行来到受害人所在的村委会,见到了被害人廖某的父亲,并将司法救助金交到其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向被害人父亲询问了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当了解到被害人廖某尚有心理阴影时,检察官立即赶往学校,告知被害人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并悉心的给被害人进行心里疏导。
在回来的路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说:“司法救助的力量是有限的,检察官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作为检察官,我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那些孩子们走出心理阴影,快乐成长,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温伦军 梁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