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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走”严惩性侵幼女犯罪
时间:2018-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防城港市性侵幼女案件屡有发生,部分案件涉及教师、托儿所管理员、物业保安等特殊职业,严重危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防城港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工作方针,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分“四步走”严厉打击性侵幼女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托起一份希望。

提前介入固证据

全程引导保质量

由于性侵幼女案的特殊性和隐蔽性,导致此类案件普遍存在证据少、取证难、认定犯罪难等客观问题。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加强与侦查机关制约配合,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就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和重点提出建议,引导侦查部门合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形成打击性侵幼女犯罪合力,确保案件质量。如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校老师苏某某猥亵幼女案,苏某某利用教学之便多次在公共场合猥亵多名女童,这些女童年龄最小才5岁,最大的不过7岁。案发后,港口区刑检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通过参与讨论、提前阅卷等方式,发现本案存在被害人年龄较小,报案不及时,取证较为困难的问题后,检察机关对调取证据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了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地收集并固定证据,最终,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还有张某某强奸幼女一案,公安机关报捕阶段防城港市检察院和港口区检察院侦监、公诉两部门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员固定客观证据,有力推翻被告人关于不明知被害人系幼女及自愿性的辩解,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为了更好的规范提前介入侦查的程序,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个案、类案联席会议,2017年5月3日,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与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在联席会议中就办理性侵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通知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节证据并同步录音录像固证,并对被害人采取一次全面取证,避免二次伤害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会后下发会议纪要,要求两单位遵照执行。

 

谨慎审查办铁案

用爱呵护促成长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在审查处理性侵幼女案件的过程中,抓住“准、狠、稳”、坚持“重、快、严”,谨慎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力求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同时,也更加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没有简单粗暴地就案办案,为避免“二次伤害”,尽可能减少复核次数,杜绝不必要的询问,对被性侵的幼女进行心理疏导、跟进回访与帮教关爱,尽力帮助她们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建立起健康积极的生活信心,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2016年,防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黄某被强奸一案时,为使遭受创伤的留守儿童黄某尽快走出阴影重新生活,积极联系教育局,帮助黄某转学至父母所在城区学校就读,同时还帮黄某申请了4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其转学后的经济困难。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强化监督护正义

依法抗诉赢民心

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在办理性侵幼女案件过程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强化诉讼监督主责主业,捍卫社会公平正义。2017年12月18日,防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以金钱为诱饵对多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实施性侵的王某强奸一案,抗诉意见获法院支持,将刑期由原判有期徒刑九年改判为十一年。2017年6月20日,防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侯某某强奸一案,抗诉意见获法院支持,将刑期由原判有期徒刑七年改判为十一年。2015年3月20日,港口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在校园内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的黄某某猥亵儿童一案,抗诉意见获法院支持,将刑期由原判有期徒刑八个月改判为八年。多起抗诉案件因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其中黄某某猥亵儿童案“八个月改为八年”成功抗诉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受害未成年人家属还给检察官们送来了一面绣有“百姓贴心人,人民好公仆”的锦旗,本案还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件,并进入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终评环节。

 

 

延伸职能重预防

港城未检响当当

为进一步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防城港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结合案例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和防范。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并联合教育局、妇联、共青团、辖区内各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聘请专家培训教师、印发《保护我们的身体·儿童安全手册》和《致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老师、小学生、家长普及防范性侵害的知识。为了更好的寓教于乐,检察官们还自编自导自演了《小红帽智斗大灰狼》的童话短剧,现场教授孩子们性知识和防性侵技能,该部童话剧还获评全国未检30周年新媒体优秀奖。为了教导大家对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心理救助,检察官总结多年的办案经验精心讲授《强奸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的微课程,成功入选最高检网络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守护童年·护蕾行动”、“法治进校园”防范性侵害专项教育活动等未检品牌陆续在辖区内全部小学铺开,获得了校方、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正义网、广西平安网、广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也对防城港市两级检察机关的系列活动进行了播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好评。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熟人作案居多、手段隐蔽、被害人缺乏防备自保和证据固定意识,依法惩处罪犯、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和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任重道远,防城港市检察机关永远秉持公平正义,行走在仗剑“护蕾”的路上。(未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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