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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检察事业的薪火传递......
时间:2018-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度,推进新时代作风建设,适应防城港市检察院“211工程”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的培养,做好“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青年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实践技能,促进青年提高专业素能和办案水平,12月6日,防城港市检察院举行青年干警检察业务实训导师制启动仪式,院领导、全体员额检察官及结对青年干警参加启动仪式。

    导师由分管业务院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或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操作规范的员额检察官担任, 采取“一对一”或“1+N”的“传帮带”的结对形式,即一名青年干警可以选择参与多名导师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一名导师可以对多名青年干警进行教育培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农中校和青年干警叶良富带头签订结对承诺书,现场共18名导师、22名干警签订了结对承诺书。

    农中校检察长对青年干警检察业务实训导师制充满殷切期望,并就如何加强人才培养,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人才培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充分认识事业发展程度取决于人才的质量,充分认识业务竞争优势取决于人才的数量,充分认识当前队伍总量偏少、业务人才基数少的现状。二是正确把握检察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可行路径。要求各部门确立实务人才在实务中培养的工作思维,推动司法实践成为人才成长的沃土,并积极探索业务技能实训的可行模式。三是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的人才培养方向。要坚持不懈打造人才小高地,竭尽全力培养业务能手,以实绩检验人才培养成效。四是始终把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结合起来。宽容对待人才,让人才具有持续不断成长空间。要时刻关爱人才,为人才成长提供优良条件与环境。要大胆使用人才,搭建人才展现才能的舞台。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桂荣强调,要以农中校检察长提出的四点要求作为今后开展青年干警检察业务实训导师制的基本工作思路。苏桂荣希望导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希望青年干警善于学习、主动学习,希望导师与青年干警成果共享、工作共进。

    启动仪式上,导师代表和结对青年干警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导师代表杨宗春检察官认为,导师一定要发挥好榜样作用,导师用心教,青年干警才能用心学。要做好检察事业的火炬传递手,充分发挥检察官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重自强,谋发展,不断提高自己,补足短板,这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

    青年干警代表沈相徽表示,作为青年干警,对检察事业充满着憧憬和热情,但缺乏经验,还存在着很多不足,需要不断地充电,感恩此次的导师制, 给青年干警提供了一个迅速提高自己的机会, 青年干警将认真学习,不辜负导师的栽培和希望,争取努力早日成长成为一名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做一个火炬传递手,将导师的智慧结晶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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