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部署,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恶案件,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某、罗某、刘某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提起公诉,审查起诉过程中共追诉遗漏同案犯3人,遗漏罪行4起。
经查: 被告人刘某、罗某、刘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组成恶势力后,从2013年5月份至2017年4月份期间,对在上思县南屏乡运输木头、开沙场的老板进行威胁并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139000 多元,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罗某、刘某某等人纠集成恶势力以威胁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的成功办理严厉打击了盘踞在南屏乡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保护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黄慧东 蒋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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