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曾兰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合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合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兰宏利用担任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局长和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库区建设管理处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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