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原二级调研员覃献生(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献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覃献生利用担任河池市交通局副局长、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产,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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