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6日12时,长达3个半月的南海伏季休渔期终于结束,拥有三岛三湾的防城港开始热闹起来,停泊在码头的大小渔船纷纷驶向大海,开始捕鱼作业,来自国内省内的四方游客们也蜂拥而至,只为一尝开海的第一口“鲜”,微信朋友圈开始了各种刷屏。当市民们沉浸在海鲜上的美味时,防城港市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保障环境资源不受破坏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对海鲜市场及时跟进监督。
防城港市检察院根据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即“两个专项”活动监督的方案),及时跟进当下海洋生态资源、海鲜食品领域的监管并开展法律监督,确保海洋生态环境的平衡和全体市民及外来游客享受到“舌尖上的安全”。
(有毒的海豚鱼)
近年来,市民食用海鲜后中毒,尤其是食用“河豚鱼”中毒事故时有发生,海鲜中毒已成为全市食品安全领域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某些种类的“河豚鱼”有毒,国家已通过相关法律做出“未经许可,严禁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规定。为保障海鲜食品市场能够得到健康、安全、有序地管理,杜绝中毒事件发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履职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督局、商务局、市场管理中心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会、共同走访了解海鲜市场,就当下相关部门在海鲜市场及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上存在的制度漏洞、部分领域市场特别是对边远的城乡集贸市场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及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某些领域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此次的走访监督活动,获得上述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可与接受,并深得群众的好评。(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