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防城港市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立足法律监督和公益保护职能定位,积极落实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合相关专项监督行动,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履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网络平台外卖食品商家违规经营等问题,推动整治促进外卖食品商家规范经营,保障外卖食品消费者权益。针对自动售货机未张贴公示相关经营信息问题,督促10余家自动售货机经营者依法公示经营信息“持证上岗”,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私人小作坊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米酒问题,深入辖区各街道乡镇进行线索摸排,督促散装米酒作坊和售卖店在经营散装米酒活动中按规定在容器或外包装上如实注明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针对进口预包装食品存在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问题,对辖区商户及乡镇农贸市场开展线索摸排,督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问题案件10余件,督促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1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精品案件,3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动保障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开展。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作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在保障民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