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黄威:以赤子之心书写公平正义
时间:2023-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赤子之心书写公平正义

——记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威

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威讲述先进事迹。


上台前,黄威的心情有点紧张。以新时代检察英模身份登台讲述办案事迹,这是第一次。然而真正走上报告台后,黄威心里突然放松下来:“所有的感受都来自办理的案件,我只是把所思所想陈述给大家听。”

黄威是谁?

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这些都是集于他一身的荣誉标签。作为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入职第一天起,黄威就一直战斗在刑事检察第一线。从检二十余年来,黄威办理的案件超过1000起,无论简易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案。

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新时代检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五位检察英模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讲述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的故事,黄威就是其中一位。


一张公诉席

一纸起诉书,三尺公诉席,肃穆法庭上,检察官每一次以公诉人身份出场,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强调,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觉得具体到每一次庭审中,就是要让指控犯罪有力!”黄威告诉记者,过往办理的案件纷繁复杂,有的案件材料多,单单是卷宗就有上千本;有的案件牵涉地域广,涉及全国30多个省市;有的涉案人数多,做过笔录的被害人就有上千人;有的案件数额大,涉案资金动辄十几亿元。作为国家公诉人,每一次站上公诉席,都考验着检察官的忠诚与智慧。只有让证据说话,才能让罪犯服法、让法庭采信、让社会信服、让人民放心。

一起绑架儿童致死案虽然过去了很久,但至今让黄威难忘。9岁的童童(化名)被两名罪犯绑架,童童父母随后接到巨款勒索电话。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在被绑架的当天,童童已经被杀害。两名罪犯被逮捕归案后,家属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讨个公道!”

然而,该案绑架和致人死亡的证据主要来自两名罪犯的有罪供述。如果两人在庭审中当庭翻供,拿不出客观证据,公诉人指控犯罪的工作很可能会陷入困境。怎么办?黄威说:“当时的办案手段远没有现在这么先进。我们和公安机关一起,按时间、地点分解作案过程,查找、组合车辆GPS信息、手机基站记录等所有能够与供述中的细节相印证的蛛丝马迹,用轨迹印证供述,用客观证据印证罪犯的主观供述,在起诉前就固定了证据,提前做好了应对两名罪犯翻供的预案。”庭审中,两名罪犯果然当庭翻供,检察官用严密的逻辑和一一出示的证据,将不实翻供内容逐一击破。旁听的群众纷纷向公诉席竖起了大拇指,无声地为正义点赞。

庭审整整持续了一天。最终,法庭宣布检察机关指控绑架罪名成立,两名罪犯一人被判处死刑,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一份抗诉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要求,“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及时纠正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

敢于亮剑、善于监督,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检察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黄威办案中一直信奉的准则。

一家民营企业作为被告输了官司,法定代表人却从原告那里分得200余万元“红利”。这是怎么回事?黄威曾经办理了这样一起抗诉案件。

原来,甲公司系由多位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主要业务是将公司名下的酒店分割租赁给他人经营,以此赚取租金。封某是甲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2012年6月开始,甲公司将名下酒店某场所租赁给乙公司经营,并按月收取租金。

合作本一直顺利,但封某却生出了其他想法。在明知甲公司已出现民事诉讼及公司账户被查封的情况下,封某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其他股东,挂失并补办甲公司印章,于2013年4月,与乙公司修改了双方的租赁合同,将甲公司出现民事诉讼作为违约责任,列入与乙公司签订的新租赁合同中。这样一来,甲公司当前的状况,必然造成了违约。乙公司与甲公司就违约申请仲裁后,封某派律师参加仲裁故意败诉,乙公司不再向甲公司缴纳租金。

而与此同时,封某以技术入干股的形式,以他人之名、自己实际占有成为乙公司占股55%的大股东。从2013年9月起至案发,封某从乙公司陆续取得“分红”款203.5万元。

甲公司其他股东发现端倪报案后,2015年3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以封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以其实际获得的“分红”款作为犯罪数额。然而,法院一审判决封某无罪。思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厦门市检察院支持抗诉。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的经营分红款能否等同于甲公司损失的租金,封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作为承办检察官,黄威庭审前调取了印证封某犯罪的新证据,精心选择核心抗诉点。庭审中,围绕犯罪实质充分论证。

黄威认为,侵财犯罪的对象可以包括有形的财产和无形的财产性利益,而租金债权是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的对象。封某恶意串通乙公司使甲公司败诉,目的就是消除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租金债权关系,是刑法上的侵财行为。封某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公司的股东,通过恶意自我交易,意在消除甲乙公司间的租金债权关系,从而占有甲公司的财产性权益,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封某在恶意对己交易后,侵占本应支付给甲公司的租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019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无罪判决,以职务侵占罪改判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而该案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通过抗诉依法纠正有错误的裁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能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从而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黄威表示。


一组权利义务告知书

作为国家公诉人,悲剧发生后,依法提起公诉,严惩凶手是检察官必须尽到的责任,但被害人的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又该怎么办?


在一起强奸杀人的恶性案件中,女性被害人的父亲收入微薄,母亲、弟弟均是残疾人,被害人不幸遇难后,家庭生活更加困难。被告人的家庭也很拮据,无力进行经济赔偿。黄威了解情况后,将线索移交到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认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两部门检察官携手,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检察机关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到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很多被害人不了解司法救助政策,我们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更要把被害人该享有的权利义务准确清楚地告诉他们。”黄威说,不仅对待被害人如此,对于被告人也要详细告知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家贸易公司因走私货物偷逃税款,公司负责人被抓,公司面临倒闭的风险。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涉案公司是一家经营了十几年的民营企业,近几年纳税额达数百万元,这次是因为公司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公司偷税漏税数额不大,且负责人积极悔过。作为案件承办人,黄威在广泛听取侦查机关、税务部门的意见后,详细告知该公司负责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该公司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弥补了国家的税款损失。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依法建议判处公司负责人缓刑,法院给予采纳。


一张公诉席、一份抗诉书、一组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黄威从检二十余年中追求公平正义的无数个时时刻刻。“在未来的刑事检察办案中,我们将继续坚守检察为民初心,让指控犯罪更加有力,检察监督更加有效,能动履职更加有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黄威如是说。

 
视频 更多>>
趣味竞赛学用民法典 多彩检察共促民族团结
院领导及分工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案件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举报中心 法律法规数据库
通知公告 更多>>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检察史话 更多>>
·走进检察展馆,看看检察制服的变迁史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构筑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中国古代法文化中所体现的中国智慧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66号
邮编:538001 电话:0770-2821148 电子邮箱:fcgjcy@sina.com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广西网警备案编号:45060202000055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