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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货物查出新冠病毒!检察机关坚决严惩!
时间:2022-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日,港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鑫等18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一案开庭审理,港口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7月初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莫某伟、王某(在逃)雇请被告人徐某鑫组织人员从境外走私冻品牛百叶,由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运往南宁市周边进行销售。徐某鑫负责联系被告人张某志、吴某静等人一同参与走私。其中,张某志等5人负责渔排驾驶和接驳,林某泉负责联系工人从走私点搬运装车,简某岚等11人负责运输车辆等事宜,2021年7月27日凌晨,被告人在走私途中被查获,当场查扣冻品牛百叶101件,净重3.238吨,价值194280元,并在涉案货物外包装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

被告人徐某鑫、林某泉等18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他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入境提供运输帮助;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有传播严重危险,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港口区检察院根据指控犯罪事实依法对各被告人进行讯问,全面出示案件证据,依法提出从严惩处公诉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边境犯罪治理筑牢疫情“外防输入”法治防线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委筑牢边海疫情防控铜墙铁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方位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等涉疫犯罪快捕快诉、露头就打,坚决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守好祖国“南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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