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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走私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治理对策探究
时间:2014-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曾  仲

  【内容摘要】防城港市位于广西的最南端,和越南毗邻,境内既有陆地线,又有海岸线,是中国两个既沿边又沿海的城市之一。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对发展国际贸易具有绝佳的优势,但同时也给走私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条件。时至今日,打击走私已然成为当地政府和政法部门的中心工作任务之一。为掌握本地区走私犯罪的总体情况,本文以2007至2011年这五年办理的走私犯罪案件为视角,对案件数量、主体身份、走私途径、涉嫌罪名、量刑等情况做深入调查和分析,以期探究本地区走私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为寻求和完善治理走私犯罪的措施建言献策。

  【关键词】边境  走私  犯罪  对策

  引  言

  走私是边境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作为一种违法贸易行为,严重危害国家的税收收入,冲击和破坏民族工商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大的损害。防城港作为边境城市之一,从1986年国务院决定将防城港列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开始,走私就在这里扎下根并蔓延开来。而受国内外社会、经济、司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当地的走私犯罪也逐渐变得纷繁复杂。加强对走私犯罪的研究,将有助于解决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对治理走私现象在一定时间内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一、防城港市走私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数量

  2007年至2011年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走私犯罪案件140件299人,批准逮捕135件289人,起诉129件257人,判决129件257人。

  图表1 2007-2011年走私案件数量(件/人)

 

  受理逮捕

  批捕

  起诉

  判决

  2007年

  24/57

  24/57

  22/52

  22/52

  2008年

  16/32

  15/29

  14/27

  14/27

  2009年

  18/44

  16/41

  12/36

  12/36

  2010年

  40/72

  39/70

  35/62

  35/62

  2011年

  42/94

  41/92

  46/80

  46/80

  合  计

  140/299

  135/289

  129/257

  129/257

  (二)主体身份

  在性别上,走私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是男性,女性从事走私犯罪的很少,2007年至2011年共批捕女性犯罪分子11人,仅占批捕总数的3.8%。在年龄上,30岁以下的犯罪分子共批捕76人,占总数的26.3%,31岁以上的共批捕213人,占到了总数的73.7%。在文化程度上,走私犯罪分子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基本上都是高中以下学历,五年中共批捕该学历段的犯罪分子283人,占总数的97.9%,这其中更有不少人是文盲和小学文化。在职业上,从事走私犯罪的人员以无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为主,两者分别有200人和55人,占总数的69.2%和19%。

  (三)走私方式和途径

  走私的方式通常可以分为通关走私[①]和绕关走私[②]等,防城港地区通关走私的案件很少,2007至2011年发生的这类案件只有3件3人,而且走私的物品非常特殊,全部都是毒品海洛因。犯罪分子将海洛因夹藏在行李箱、电风扇的空隙中,利用海关红绿色通道制度允许旅客选择绿色无申报通道入境的便利,将海洛因携带入境。除这3件案件外,其他案件采取的都是绕关走私的方式。防城港境内既有海岸线,又有陆地线,因此在走私途径上两者兼而有之,其中海上走私33件,占总数的24%,陆上走私102件,占总数的76%。

  (四)涉嫌罪名和走私对象

  走私犯罪涉嫌罪名较多,在防城港地区已经出现的有以下几种:一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这类案件是走私犯罪的“大头”,2007至2011年五年共审查批捕案件79件194人,占总数的59%和67%。走私的物品以柴油、香烟为主,个别案件中还出现过走私手机配件、芝麻、洋酒等。二是走私废物罪。走私废物罪在所有的走私案件中排名第二,五年共审查批捕案件29件58人,占总数的21%和20%。废轮胎是该罪名的主要走私对象,其他的废物还包括破旧衣服、塑料片等。三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五年共审查批捕案件23件31人,占总数的17%和11%。其走私的物品包括二手汽车和冻品这两类。第四,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2011年批准逮捕1件3人走私穿山甲案,占总数的1%和1%。五是走私毒品罪。共批准逮捕案件3件3人,占总数的2%和1%。

  图表2  2007-2011年走私案件涉嫌罪名

  (五)刑事判决

  图表3  2007-2011年走私案件判决

  2007年至2011年共判处走私犯罪分子25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2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81人,拘役、单处罚金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38人,分别占总数的5.06%、9.74%、70.4%和14.8%。此外,在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中,2007年至2011年判处缓刑的人数分别13人、6人、9人、23人和36人,缓刑率分别是36.1%、37.5%、41%、45.1%和57%。

  二、防城港市走私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总体在上升,增速逐渐趋于缓和

  除2008年案件数量和前一年相比有所下降外,后四年的案件数一直保持着上升的态势,到2011年时已经上升到了42件,与2007年相比增幅达75%,人数也相应增长了近65%。特别是在2010年,案件从18件飙升到40件,增速达到了143.7%,而人数也增长了70.7%,增长速度是这几年最快的。也就是这次增长,使走私案件数量整体上了一个新台阶,此后2011年的案件数同样超过了40件。2011年虽然比前一年增加了2件,人数也增加了22人,但增幅不大,增速逐渐趋于缓和,和骤增之前的增长幅度相当。

  图表4  2007-2011年走私案件数量走势

   

  (二)以走私入境为主,走私出境的犯罪案件基本消失

  2009至2011年所办理的案件都是走私入境,犯罪分子将货物从越南走私到中国来。但在2007、2008这两年都办理过多起走私出境的案件,其中2007年办理走私出境案件4件,占总数的16.7%;2008年办理走私出境案件10件,占总数的62.5%。近三年没有办理走私出境的案件并不意味着这类走私活动已经消失,在这里仅仅是说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基本消失,但走私出境的活动仍然存在,在北仑河边还不时可以看见铁壳船将中国的货物运到越南去,只是走私数额比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这种案件不是缉私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即使抓获了作案者,也只能作为行政案件处理。

  (三)走私犯罪的主体大多是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没有固定职业、30岁以上的男性

  这类犯罪分子基本上已经成家,有了小孩,肩负养家的责任,但他们的文化程度又不高,知识和技能的缺乏让他们难以找到有较高收入的工作。特别是年龄到了四五十岁的男性,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中适合他们的工作变得越来越少,这时,面对生活的重担,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受走私老板雇佣实施犯罪。例如,2011年办理的莫某走私冻品案中,嫌疑人已经37岁,家中有两个正在上学小孩,打工的收入不足以应付家庭开销,除了以前学过开铁壳船外又没有其他手艺,因而尽管明知违法,莫某仍接受雇佣开船走私。这类人员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并不鲜见,2011年受雇走私的案件有37件66人,占总数的88%和69%,2010年这一比例也达到了81%和64%。可以说,在最后定罪追责的走私犯罪分子中,他们占了最主要、最多数的部分。与此同时,女性和高学历的人员实施走私犯罪比较少见,这两类人员基本上出现在上级部门督办的专案中,前者大多是为老板打工,负责计数、管账、汇款等事务,因为主观上明知走私被牵涉进来,而后者是走私团伙的老板、股东或者管理者,和普通受雇佣的人员有明显的区别。

  (四)走私犯罪打击不彻底,幕后老板往往逍遥法外

  打击不彻底是防城港走私案件的一个重要现象,2007至2011五年间,除上级部门列为督办、要求重点打击的几个专案外,在其他案件中被抓获的犯罪分子大部分是老板的“马仔”、手下,或者临时受雇的人员,老板被抓获到案的情况通常没有。例如,2009年办理的走私二手汽车专案、2010年办理的走私废塑料片专案、走私废轮胎专案、2011年办理的走私冻品专案、走私芝麻、木薯淀粉专案,这些案件的幕后老板基本上被抓获归案,甚至一些身处南宁、广州、深圳的走私头目都被抓获了,各个走私环节的事实也查清楚了。但是,与此形成截然对比的是陆某走私二手途锐汽车案、黄某走私18.5吨废轮胎案、卢某走私柴油偷逃10.3万税款案等一批小案、个案,这些人是受雇走私,到案的只有犯罪分子本人,尽管他们也供述了雇佣者的名字,但因为所提供是花名,缉私部门没能深入侦查下去,因而幕后老板依然逍遥法外,上下游的环节也没能查清,整个走私网络实际上没有伤筋动骨、连根拔起。

  (五)走私的对象相对固定,但总体上有变化

  目前,防城港地区走私的犯罪对象以柴油、废轮胎和二手汽车三种物品为主,就以2011年为例,共办理走私柴油案13件30人,走私废轮胎案10件18人,走私二手汽车案8件10人,三者占了办案总数的76.2%和62.1%,是走私案件的半边天。前四年的情况也基本类似,在当年的走私案件中,走私的对象集中表现在某几类货物上。然而,走私对象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受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影响也逐渐地发生变化。2007、2008这两年走私的对象更多集中在废旧电器、橡胶、尿素、钢坯这几类货物上,特别是走私尿素、钢坯[③]出境去越南的活动比较盛行,2008年海关总署下文要求打击整顿后才慢慢消失。走私柴油的案件在2007、2008两年各只有2件2人,到了2009年才开始增多,直到现在成为最多的一类案件。

  (六)量刑轻刑化,适用缓刑的比例在上升

  在走私犯罪中,尽管这五年里案件数量已经翻了一番,但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并没有明显增加,从各年的情况看,其总数依然维持在十个以内。与此对比的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的数量不仅在增长,而且增长的幅度大于受理案件的增幅,整个量刑在朝着轻刑化的方向发展。另外,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上升也是量刑轻刑化的一个重要表现,缓刑判决率从2007年36.1%一路上升到了2011年的57%,也就是说2011年全部已判决的案件中有45%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了缓刑。

  三、防城港走私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一)走私可以获得暴利

  走私是一种国际性社会现象,它的产生与关税制度、国家间商品价格差价和贸易限制相关,只要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只要存在国内外市场差价,就必然会有走私现象的发生,这是最根本原因。[④]我国自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日益暴露出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真正差距,其表现之一是国内市场的许多商品与国际市场上的同类商品之间的差价悬殊。尤其是产自国外、价格弹性较大的奢侈品。以汽车为例,我国汽车进口到岸综合税率[⑤]在47.7%—143.7%之间,其中排气量在3.0升到4.0升区间的综合税率为95.4%。大众途锐3.6在美国的价格是4.45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大概要29.5万,而国内的报价高达78万元,相当于美国价格的2.64倍。由于存在高税率,不法分子冒险走私获取巨额利润就存在必然性,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会大量出现走私二手高档汽车的案件。与汽车相对应的一种物品就是成品油,从境外走私进来的柴油偷逃税款每吨大约有2000元,在内地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且众所周知,2008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一路突飞猛进,柴油价格从5元时代进入了7元时代,不少地方还暴出了“柴油荒”。随着国内柴油价格不断上扬,走私分子已经把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悬殊的油价对走私起到了明显的推波助澜作用。

  (二)地理位置优越,边境线长,增大了打击走私的难度

  防城港是广西乃至中国通往越南以及东南亚最便捷的通道,是中国与东盟唯一海路相连的口岸城市,也是国家沿海开放城市,境内陆地边境线长27.5公里,海岸线长50公里,走私分子既可以选择海上走私,也可以选择陆上走私,缉查的范围与其他地方相比要广,要复杂,难度也要大。下辖的东兴市倚靠在边境线上建立,和越南的芒街市仅仅隔了一条二十多米宽的北仑河,两国以北仑河中线为界。犯罪分子驾驶小铁船在北仑河越南一侧装载货物之后,船稍微一摆就到了中国境内。碰到缉私部门缉查,又将船开回越南一侧,只要船一过中线,缉私人员就只能望而却步。因此,在北仑河上走私具有快速反应、灵活机动、安全可靠等特点,大部分走私分子都青睐并选择这种走私方式。而芒街市是越南最大的经济特区,相当于中国的深圳市。在芒街,仓库、码头、铁壳船、道路等设施一应俱全,进出口贸易代理公司、转关贸易制度等软件条件也比较完备,可以说,整个芒街就是走私分子的一个庞大基地,只要时机好就能随时将货物走私入境。综合这些因素,防城港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完善的软硬件条件虽然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也间接地为走私活动创造了便利的条件,使缉私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

  (三)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政府和群众纵容、支持走私

  走私直接危害国家税收,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走私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还是有一定的效果。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边自然也会充分利用边境的优势。一定的走私恰恰能给当地的市场带来活力,拉动了娱乐、餐饮、运输等服务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进而使当地政府获益。就比如说,东兴海关缉私分局在防城区峒中镇查获了一家生产泡椒凤爪的公司,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公司是从浙江搬迁过来的,主要看重了这里靠近原材料市场,而这种原材料其实就是产自欧美并从越南走私入境的冻品。这个案件并非个案,来自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数据显示,2010、2011年两年登记注册的泡椒凤爪加工厂有31家,全部都是外地人开办的。

  走私犯罪属于行政犯罪,并不直接侵害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有些群众对走私不反对,甚至是支持。在历史上,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实行食盐专卖,盐价相对较高,老板姓吃不起政府的高价盐,廉价的私盐就应运而生。在今天这个道理也是一样的,由于国家实施对外贸易管理,不同地区之间的商品存在价格差,群众花了相等的钱却享受不到相等的待遇,因而从本性上就更愿意接受物美价廉的走私货。走私获得群众支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能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一个小货车司机拉几趟货就可以赚到几百元运费,一个“看路仔”做一晚上工也可以获得一百元报酬,可以说东兴的走私养活了一很多人。2012年海关总署开展“国门之盾”行动以来,不少人抱怨严厉的打击使走私活动骤减,致使他们长时间没事可做。

  (四)侦查手段停于表面,打击走私的力度不够

  走私是一种多环节、多阶段的犯罪,即使是一个很简单的走私都涉及到境内外两方面的人和事,一些重大复杂走私案件包含的面就更广、环节也更多。如果要将整个走私网络连根拔起,需要缉私人员长时间进行跟踪和侦查,尤其是为了查明那些幕后老板,需要的更是耐心和毅力。这几年共办理了五个走私专案,为了将整个走私团伙一网打尽,缉私部门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在抓捕犯罪分子之前,做了长达数月的前期准备工作,查清了大部分的走私环节,锁定了犯罪团伙的成员。但这五个专案毕竟只占案件总数的一小部分,其他大部分案件因为受人力不足等因素制约未能潜心经营和跟踪,仅仅抓获了实施走私的“马仔”和受雇者,幕后的老板没有到案,最终造成这些案件停于表面,不能斩草除根,为其继续走私埋下了隐患。

  (五)刑罚成本过低,难以起到警示效果

  根据刑法,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超过五十万就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后从这几年的实践看,法院的判决偏轻,甚至一些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最后也没有重判。例如,2007年办理的黄某、陈某等18人走私2万吨橡胶、偷逃税款1.03亿元案,主犯黄某、陈某分别被判处7年、5年有期徒刑,其余的16人全部被判处了缓刑。[⑥]宽松的量刑以及过多适用缓刑使刑罚的震慑作用无法充分、有效发挥,导致一些犯罪分子出狱后重操旧业,再次实施犯罪。如方某某2007年就因走私104吨废旧电脑被判处缓刑[⑦],释放后不思悔改,在2010年又同他人走私了2000吨冻品。

  四、加强防城港走私犯罪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对走私犯罪原因的分析,走私犯罪也是多层次、多环节原因导致的复杂现象,就当前防城港地区的形势,要有效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必须将这个现象作为一个整体,实行综合治理,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快发展国内经济,适当放松外贸管制

  国家之所以实行对外贸易管制,归根结底目的还是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其中最为核心的还是经济利益。放松外贸管制,确定合理的税率才是遏制走私的根本途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曾说过:“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这句话就是对走私最好的注解。税率过高形成的价格空间,更驱使走私分子甘愿冒着“杀头的风险”走私。随着我国入世后不断深化改革,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放宽,走私犯罪逐渐减少将是必然的。

  (二)加强监督,削弱、限制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冲突,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应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尤其是强化外贸活动中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适当扩大地方自主经营权,缓解地方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以不正当手段谋求经济发展的心理,从而减弱地方保护主义,走私严重的局面也将能得到很大的改观,地方对走私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的情况也将不会存在,这样走私犯罪得以存在的条件也将大大减弱。[⑧] 

  (三)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群众合法从业

  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采取有利的就业政策和措施,拓宽各种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率,这样失业、无业人员受诱惑从事走私的可能性才能降低,,走私犯罪的主体基础也将被削弱。在我们分析的犯罪主体身份中可知,走私犯罪的主体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固定职业、30岁以上的男性。因此,在执行落实就业政策时要具有针对性,根据这个群体的特点,多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最后,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待业人员获得工作机会和收入报酬的高低与其人力资本存量正相关,高学历人员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较少,这也正印证了这一理论,因此政府应出面主导,加强该群体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从因岗找人转变为因岗培训人。

  (四)增强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走私危害的认识

  尽管走私给一些人带来了不少好处,人们对走私犯罪不是深恶痛绝,但事实上很多人没有深刻认识到走私的危害性。其一,国家设置关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的工业体系,倘若任由国外的廉价商品充斥进来,国内的生产体系则无法建立和成熟,国民经济受到外国企业把控,最终受害的还是民众自己。其二,在走私犯罪中,除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外,走私废物、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这些行为损害的不是国家的税收和经济秩序,而是我们的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身健康。例如,废旧轮胎是国际上公认的有害垃圾,降解处理的难度大、成本高,欧美等国采取了一种更经济的处理方式,就是以邻为壑,将这种垃圾运输到其他国家去。又如,很多走私入境的冻品产自疫区,由于没有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是否感染了禽流感我们也不得而知,这些冻品流入我们的餐桌,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增强走私犯罪危害性的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抵触走私的心理,将有效降低走私案件的数量。

  (五)加强缉私队伍建设,强化缉私能力和侦查手段

  缉私是反走私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加强缉私工作,提高走私案件的查获率,可以有效消除走私分子的侥幸心理,减少走私犯罪。要提高缉私能力,首先要保证缉私人员的数量,解决目前缉私力量不足的状况。其次要改进方法,开拓思路,调整侦查和打击策略,加强情报网络的建设,提高情报力量对走私活动的渗透,将其布建到走私活动各个环节,加强对源头的有效控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线索,发现走私犯罪后要深挖猛打,将幕后人员连根拔除。最后要以经济手段提高群众报警率和特请耳目提供线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力情报和技术情报的作用,使特请耳目成为缉私力量的有效延伸,做到耳聪目明,敌动我知,牢牢掌握打击走私的主动权,提高管控能力和查缉成功率。

  (六)加强对走私犯罪的刑罚处罚力度

  对犯罪分子的司法处理,离不开刑事制裁。虽然刑事制裁不是对付走私犯罪的唯一手段,但其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不能忽视。针对轻刑、缓刑在走私犯罪面前疲软无力的情况,需要适当改变量刑的政策和方针,在一定范围内加大重刑、实刑以及罚金刑的使用频率和力度,使走私犯罪分子真正为刑罚所震慑,从根本上预防走私犯罪的发生。

  结束语

  总之,走私犯罪作为边境地区的特殊现象,是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要从根本上遏制走私犯罪,就必须动用经济、行政、社会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依靠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队伍和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总体作战,全面治理走私犯罪。

  【参考文献】

  [1]张金明:《中国沿海地区走私犯罪防控策略研究》,《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第7期。

  [2]赵秉志、王东阳:《我国刑法中走私犯罪的特征及其惩治》,《南都学坛》2006年第3期。

  [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室:《对防范和打击走私犯罪的对策思考》,《探求》2000年第4期。

  [4]屈先:《我国行业性走私犯罪治理对策研究》,《海关研究》2008年第3期。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

  [①]通关走私指通过设立海关的进出口岸、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者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②]绕关走私指不经过国家开放的进出口岸和准许进出境的国境、孔道而非法携带应税、禁止和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③]尿素、钢坯属于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要征收关税。

  [④]参见百度百科“走私”,http://baike.baidu.com/view/94724.htm

  [⑤]综合税率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⑥]案件来源于防城港市检察院公诉科。

  [⑦]走私废物超过100吨应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⑧]参见百度百科“走私”,http://baike.baidu.com/view/947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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