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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忠诚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252人,起诉1895人。自治区检察院考评通报的54项核心检察业务数据中有32项排名全区前5位;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4件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件;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新闻宣传等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检察院通过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核,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港口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东兴市检察院、防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位全国人大代表莅临防城港专题视察,对富有“海边山”特色的防城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予以高度肯定。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以更高自觉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一是强化涉疫案件办理。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0件10人,批准逮捕3件3人,起诉4件4人。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创新以案释法,开设“白鹭说法”栏目,结合办案编发14期战“疫”普法宣传信息,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努力引领社会法治进步。三是强化边境管控合力。与边管、海警等部门出台协作意见,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办理的4名外籍人员驾驶渔船越界非法捕捞案,为全国首例以偷越国(边)境罪定罪打击越界捕捞严防疫情输入典型案件。四是强化宽严相济。简某贤持刀追砍防疫干部一案,东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捕起诉。凌某某等18人骗取医疗保险金案,上思县检察院受理审查后,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对涉案情节轻微的12名医护人员依法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决定。

以更大力度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不捕不诉案件一律强制性释法说理,以公开释法倒逼司法公正。深化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办结58件58人,同比上升28.9%;发放救助金81.4万元,同比上升199.5%,努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二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市检察院牵头与人民银行、法院、海关缉私等部门会签《关于联合预防和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斩断经济犯罪利益输送链条。依法办理广西近年来首例走私犯罪衍生洗钱犯罪案件。三是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筹措20万元资金支援帮扶点建设,依法为贫困家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0.4万元。市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黄树清获评防城港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四是积极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依法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8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件。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实践,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努力实现“检察蓝”与“生态绿”共赢共美。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污水污染红树林生存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以更实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切实服务保障我市“三个试验区”建设。依法批准逮捕诈骗、传销犯罪等140人,起诉203人。依法批准逮捕走私犯罪131人,起诉338人,其中4件入选全区打击走私犯罪典型案例,15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挂牌督办重大走私案件。推动与市工商联成立服务民营企业联合工作站,派员定期驻站提供深度法律服务。持续强化刑事司法保护,对办理的16起涉民营企业案件自我加压全部做到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严格把关。贯彻涉民营企业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司法检察理念,防城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2起已立案侦查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作撤案处理。东兴市检察院对蒙某涉嫌单位行贿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典型案例

二、聚焦平安建设,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防城港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切实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不折不扣融入具体检察工作。调研撰写《2017-2019年防城港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报告》,主动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天气预报”,市委书记李延强批示给市委常委作工作参考。率先在全区挂牌成立检察机关边海经济金融犯罪研究中心,撰写年度《防城港经济金融犯罪白皮书》,及时发布典型经济金融犯罪案例,为惩治预防此类犯罪提供检察借鉴。编撰出版发行《常见刑事犯罪侦查取证工作指引》,以“照单抓药”方式引导侦查机关对42个高发多发犯罪收集固定证据,为从源头提升办案质量提供检察智慧。充分履行认罪认罚工作主导责任,适用率87.67%,量刑建议采纳率97.35%,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5.78%,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总体质效稳定排名全区前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市进入常态化适用阶段。

打好严惩突出犯罪攻坚战。持续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高发犯罪,依法起诉“两抢一盗”犯罪154件202人,起诉电信网络犯罪12件31人。依法惩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47件55人。推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黄赌毒”问题整治,依法起诉“黄赌毒”犯罪115件229人。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件45人,依法起诉82件127人。谢某安等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凉茶、药品一案,防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惩处清除隐患,谢某安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46人,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42人。为使案件经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审查移送涉黑案件1件60人异地起诉。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监督抗诉程序对涉黑的3起关联案件启动再审。“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督促追捕追诉漏犯28人。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防止就案办案“自扫门前雪”,结合办案向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推动区域、行业治理。以社会广泛关注的刘某刚等人跨国赌博案为题材自编自演的扫黑除恶影视作品《局中局》获评第三届平安广西微电影三等奖。市检察院作为全区检察系统唯一代表被自治区扫黑办推荐参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率先在全区实现“一站式询问救助”全覆盖,率先在全区推动在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建设人民检察院“搬不走”的法治橱窗,逐步实现检察机关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秉持“该严必严、当宽须宽、重在转化”司法检察理念,附条件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8件9人,存疑不起诉8件13人。郑某益、苏某文利用被害女童苏某甲等4人在小卖部玩耍无人照看之机,多次对其实施猥亵。一审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郑某益有期徒刑3年6个月、苏某文有期徒刑3年。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后,二审改判郑某益有期徒刑6年,改判苏某文有期徒刑五5年6个月,坚决严惩摧残祖国花朵的色魔。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检察理念,强化刑事犯罪的源头管控和审前过滤,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98人,同比上升27.27%;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122人,同比上升30.85%;对审查起诉环节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取保候审950人,同比上升23.86%。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66件、监督撤案8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17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4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7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9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不当33件,严防“纸面服刑”。书面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6件,纠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1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获采纳56件56人。严肃查办相关司法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某公安派出所原所长赖某某徇私枉法案。持续落实“配合是政治责任,制约是法律职责”要求,提前介入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15人,提前介入率78.95%,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12人,审查起诉21人。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受贿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受理申请监督民事案件86件,强化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对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终结审查或不支持监督申请68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或提出抗诉再审改判7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件,获采纳15件(含往期积存数);发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件,获采纳6件。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发现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余某彬被盗用身份证贷款民事监督案,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法院改判免除其全部600多万元连带还款责任,让不堪背负“天塌”债务的当事人重见阳光,司法正义连系民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受理申请监督行政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获法院采纳11件,同比上升450%,同步推动化解18件行政争议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在全区专项活动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村民小组不服土地林业行政裁决纠纷行政监督案,依法抗诉后法院再审撤销原错误裁决,受损邻里关系修复如初,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该案入选全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立案1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9件,同比上升116.36%;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比上升800%。办理全区首例走私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地市级“法检两长”出庭履职案件当庭宣判,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加强检警公益诉讼合作,与海关缉私、海警会签协作意见。探索“两长”治河新模式,与市河长办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携手共护防城港水生态环境。市检察院获邀在全国“海洋检察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介绍防城港海洋检察工作。

四、聚焦自身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激发检察动能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广西实施办法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重大事项38次。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成立第一届机关纪委,选优配强党建队建干部队伍。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季度分析研判机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夯实基础,守好阵地,积极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将党建融入队建、融入检察业务,切实把管党治党、管检治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文明建设不松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六个一”工作法,精心打造具有防城港检察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市检察院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深化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指导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党建、队建和各项检察业务提档进位。市检察院通过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评,港口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其他基层检察院均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检察院团支部获评“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效应显现。

坚持深化改革不停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构建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办理案件93件、列席审委会14次。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定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狠抓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动态管理,避免程序空转。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组织召开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会5次,撰写业务数据通报、“案-件比”分析报告等14篇,全力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坚持从严治检不懈怠。持之以恒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执法监督常态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从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市集中填报过问或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6件,完成对4个基层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办结案件以及司法救助案件的专项督察,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抓常,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巩固深化,推动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

五、聚焦司法公正,在真诚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梳理并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条。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视察调研、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240余人次。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核,改变原决定3件;对不起诉案件、审判机关不采纳检察机关定性、量刑建议以及刑事申诉案件,逐案分析评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依法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阅卷697人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建议477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极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发布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4226件,法律文书公开率106.98%(含往期积存数)。举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12次,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发布检察动态信息3245条,开展案件公开听证31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倒逼检察工作质量更优、效果更好。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政军机关、社会各界和各族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官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顺应新时代需求,“机械”就案办案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不能完全顺应群众企盼,如何更好地办理群众身边案方法还不够细、不够多。三是检察官综合素能还不能完全顺应业务需要,尤其在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方面案件能力不足问题尤为突出。四是基层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仍相对滞后。问题在哪里,出路就在哪里。在新的一年,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履行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干在实处,争创一流,推动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整体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对标“十四五”发展蓝图,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契合点,坚决将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更强责任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重点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更广视野、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防城港,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责,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规范公益诉讼检察,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更优质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防城港建设。

四是以更高质量持续深化改革。更新树牢新时代检察理念,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升级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着重推进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助推全市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创新发展。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担当实干、奋发有为,推进干部队伍忠诚干净履职尽责,全面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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