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鉴工作规定(试行)》,促进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防城港市检察院近期决定对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重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于6月22日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预备会暨首次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培训会。
与以往相比较,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进行了以下创新:第一,对案件质量等级作出评鉴,将案件质量分为优秀、合格、严重瑕疵、错案四个等级;第二、成立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鉴委员会,案件质量评鉴等级由评鉴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第三、评查人须根据评查表提示对被评查案件不捕、不诉、撤案、撤回起诉等原因进行逐案分析;第四、增设复议程序,承办人不服复议结果的,由案件质量评查组织部门将争议问题提交评鉴委员会讨论决定。
为保障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的顺利开展和提升评查人评查素能,市检察院于6月22日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预备会暨首次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培训会。市检察院农中校检察长、两级检察机关大部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成员,两级案管办主任参与了会议。市院案管办主任陈瑶首先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的步骤、新增的内容、评查的原则、价值的导向、评查表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讲解,并与评查库成员就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现场讨论交流。
最后农中校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的地位作用,全身心的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肃认真履行评查工作职责,打造业务新亮点;依法依规进行评查,充分发挥评查的导向作用、倒逼作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邓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