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析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侦监处派出督查组到防城港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开展为期两天的扫黑除恶工作督查。
此次督查组抽选了防城区检察院和东兴市检察院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督查组首先对自治区检察院侦监处9月份开展的第一次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听取了整改汇报,并对侦监部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了仔细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随即召开座谈会,督查组首先肯定了侦监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其次将督查时发现的一些问题向侦监部门人员进行了反馈,最后对防城港市侦监部门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几点要求:在依法办好案件的同时,进一步细致的做好有关扫黑除恶台账资料;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与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深挖“保护伞”线索问题;对照中央、自治区检察院等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办案指引等严格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过此次督查,对侦监部门下一步如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全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反思回顾,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侦监科)